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武警总部卫生部,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根据2006年全国药品抽验计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在全国范围内对相关品种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在抽验中发现18个批次的药品为假冒药,涉及1家医疗机构、17家药品经营企业(见附表)。现将抽验结果予以公告并通知如下:
各地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发现的假冒药品,涉及经营、使用假冒药品的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所在地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追查假药的来源,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于11月30日前报国家局。